文化講堂——我館學習《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講堂
分類:館內動態 來源:未知 時間:2018-06-17 12:08 瀏覽量:
為進一步增強社區干部職工的文化自信,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加快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2017年3月,我館在館領導班子帶領下,集中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該《保障法》是為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文化自信,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繁榮發展,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質制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于2016年12月25日發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會上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的總則、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與管理、公共文化服務提供、保障措施、法律責任、附則六個章節,進行了細致、深入的學習,明確了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的基本概念、堅持原則和方針,讓大家系統了解了《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的主要內容和重要意義,與會人員紛紛表示將認真領會貫徹法律精神,持續加強轄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并根據群眾需求積極開展各類惠民文化活動,營造文化氛圍,豐富居民的精神生活,不斷促進社區文明和諧建設。
《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是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在文化領域的重要實踐,對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具有重要意義。貫徹好保障法,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將對建設幸福美麗新社區起到積極作用。有助于統籌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設施建設,有助于推進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的制度化,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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